托育行业为什么这么缺人才?储备托育人才已迫在眉睫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强队伍建设”作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同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对托育服务人员资质和配置做出详细规定。

从下发的文件来看,国家不仅重视“幼有所育”,更加注重“幼有善育”,都将婴幼儿托育服务人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但现实的情况却是不容乐观——准入制度不健全、培养渠道狭窄、生存环境严峻、监督力度不足等,都是我们要面临的挑战。日益增长的育儿需求,意味着托育人才的建设问题迫在眉睫。

在很多地区,一些托育服务从业者在无证情况下依旧可以上岗。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一是下发的文件中对托育机构人员的准入标准呈现不够;二是目前市场上出现了某些“托育服务人员培训机构”,在短暂的培训后会为培训人员提供“早期教育教师合格证明”,大部分托育机构会接受此类合格证明。

在建立准入制度的同时,也要结合市场的发展需求,逐步实现托育服务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托育服务培训机构认证体系,做到从源头上保证质量。

当前托育服务人员培养机构主要分三类:一是育婴师培训机构;二是职业技术学校早期教育专业;三是高校学前专业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方向。目前全国在40多所院校开设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专业,每年约数千名合格从业者流入托育服务业,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家庭的入托需求,所以托育人员培养渠道也要合理拓展才行。

我国的托育服务机构大多为民办,受投入、租金因素等影响,托育服务人员工资待遇一直都不太高。如此生存环境,难以留住优质的托育服务人员。因此制定托育服务人员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也很重要,托育机构要明确从业者的服务内容与职责,关注托育服务人员成长诉求,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要想确保托育人员的“质量”,就要加强托育服务人员的监察力度。近年来,教师伦理、道德成为热点,背后离不开现实的冲击。职业道德问题的出现,不能只从课程教育入手,加大监察力度很有必要。

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为了更好地为家庭提供托育服务,伊都在托育人才的选择上更加慎重。

伊都婴幼儿托育园的每一位老师,伊都婴幼儿托育园的每一位老师,不仅需要具备丰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岗位合格证书,而且还要经过岗前培训并考核通过才能上岗;在任职期间,老师也必须定时参加园所的学习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加强对每一位园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对有违教师伦理和道德的行为坚决。

同时,我们也提供对外婴幼儿托育人才培训服务,希望托育行业能够储备更多的优质人才,共同为婴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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